2005年2月2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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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企业家陷入连环官司
薛学

  徐某曾是大家眼中的成功企业家,然而短短两年时间,这个事业、家庭双赢的人却步入了牢狱。这一切都得从那次车祸说起。

  车祸成为不幸始端
  2003年1月8日,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徐某与妻子王某从此阴阳相隔,但它夺走的不仅仅是妻子的生命,还有原本宁静幸福的生活。
  徐某与王某结婚十多年,生有两个儿子,不但家庭美满,而且夫唱妇随。1995年,两人共同注册创建了一家有限公司,双方约定由王某占52%股份,徐某占48%股份。到2003年,该公司已有几百万元的净资产。然而,由于妻子的去世,麻烦事接踵而来。

  再婚引发连环诉讼
  不久,徐某再婚,但令他始料未及的是,此举竟成了官司缠身的导火线。
  由于未进行2002年度年检,有限公司到2003年4月底就不再经营,5个月后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于是徐某又与父亲及新婚妻子另行组建了公司。
  一场“分家析产”战打响了:亡妻王某的父母要求解决两家之间的财产问题。
  2003年3月26日,经武义白洋治安纠纷案件调处中心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一、由徐某一次性付给两老60万元,其中包括徐某先前向两老借款投资的17万元、相关利息及今后赡养费43万元,所有借据作废;二、至2004年7月底,分6次全部付清。但徐并未按约履行,只支付了10万元,两老为此起诉到法院。为息事宁人,徐某又与两老达成协议。协议约定:一、由徐某按调解协议兑现款项(撤诉后5个工作日内兑现);二、两老到法院撤诉。此次,徐某又未履约,但向两老出具了欠条一张,写明“保证于2003年10月13日下午5时前归还两老到期的20万元人民币,如不按期履行则每天支付2000元违约金”。由于徐某屡次失信,两老再次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徐某支付全部欠款50万元和违约金。
  由于徐某与两老的协议中约定付给帍瘃的是赡养费,于是,在前案欠款纠纷尚在审理的过程中,两老又于2003年12月22日起诉请求分割女儿王某的遗产。而此时,徐某与前妻经营的公司早已成了空壳,原有的资产已不知去向。徐某向法院提供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仅为2600元的凭证,同时辩称该公司尚在经营,两老只能请求分割公司的股份,不能要求分割王某死时的公司财产。
  事隔数月,徐某又于2004年3月29日以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撤销先前与王某父母达成的调解协议。徐某声称,在签订该协议时不清楚赡养费和遗产的区别,协议上同意支付给两老的43万元赡养费其实就是对前妻遗产的分割,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应当予以撤消。至此,双方间多起财产纠纷形成了一个罕见的连环案。

  五场官司焦头烂额
  法院在审理第一个案件的过程中,徐某的两个证人到庭作证并一致陈述,2003年10月15日中午,目睹徐用车将王母送至某银行,并曾听徐某说已经将20万元付给了岳母。后法院查明王母确实于当日存入银行22万元。法院认为,存款事实与证人证言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证据链,对徐某的主张可以予以认定。2004年3月10日,法院在对调解协议效力作出肯定的同时,一审判决由徐某支付两原告4000元违约金,驳回两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一下,两老不服提出上诉。
  上级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一审中确认的证言内容不明确,上诉人向银行存款的事实不能直接证明该存款是由被上诉人交付的;另外上诉人主张的50万元只有20万属于到期欠款,对其余的30万元应另行主张;违约金4000元的认定合理。因此,同年8月16日,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徐某支付两老人民币20万元,并支付4000元的违约金。
  此时,遗产分割案件尚在审理当中,法院专门到调处中心进行了调查。调解人员证明,当时双方曾表述支付了60万元后互不相欠。法院认为,徐某对前妻父母并没有赡养义务,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赡养费即为对遗产的分割,因此于2004年9月21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次两老又提起了上诉。很快,12月20日,上级法院对该案件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原判。
  期间,2004年9月27日,备受官司折磨的徐某对第三案即请求撤消调解协议一案提出了撤诉申请。同时,两老也依据法院对第一案的判决,于2004年10月12日对协议中约定已到期的30万元提出支付请求,法院于12月9日作出判决支持了两老的诉讼请求,目前已发生法律效力。

  追求金钱终失自由
  在金钱纠纷进行到白热化程度时,徐某却被判刑了。
  因徐某与亡妻王某合谋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发,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而这一切的一切,均因为徐某不懂法。